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稱: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
建設單位:成都吉興和投資有限公司
招标時間: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3日
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項目
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詳細範圍見後附圖紙及清單。
項目實行整體招标,分兩期施工。一期施工範圍為12-15#樓:工期40天;二期施工範圍為16-20#樓,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二、投标人資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近3年内,具有已完工或在施工同等規模項目2個以上。
3、無不良履約信用記錄,未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禁入。
三、報價要求
1、總體報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及清單報價,實行綜合單價包幹。結算數量按最終成型收方數量計,不另計算損耗。
2、PVC、PPR管材管件采用中财、川路、聯塑或同檔次品牌;線纜采用滬安、鴿牌、明超或同檔次品牌。各類材料必須達到國标标準,地方相關部門複檢合格。
3、付款方式:當期施工單位機械、人員進場後5個工作日内支付進度款150000.00元(壹拾伍萬元整);當期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0天内支付到應結算總金額的97%;質保金3%,質保到期後無息退還(硬質鋪裝質保期2年,行車道路缺陷責任期為2年,缺陷責任期完成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3年)。
四、招标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與投标的單位可在招标時間内,憑企業營業執照及資質文件領取招标文件。
聯系:張維17380158669 賈科18782674017
五、投标文件的遞交
1、投标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3日10:00;
2、投标文件遞交地點為:成都市龍泉驿區歇涼關路龍騰東麓城售樓部三樓會議室。
3、投标文件遞交聯系人:張維17380158669 賈科18782674017
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成都吉興和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序号 | 條 款 名 稱 | 編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稱:成都吉興和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龍泉驿區柏合歇涼關路888号 |
2 | 項目名稱 | 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 |
3 | 建設地點 | 成都市龍泉驿區 |
4 | 資金來源 | 業主自籌 |
5 | 出資比例 | 100% |
6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7 | 招标範圍 | 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詳見後附圖紙及清單。 |
8 | 計劃工期 | 暫定工期40天,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
9 | 質量要求 | 達到國家及地方現行标準、規範要求,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
10 | 投标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 1、投标人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近3年内,具有已完工或在施工同等規模項目2個以上。 3、無不良履約信用記錄,未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禁入。 |
11 | 踏勘現場 | 由投标人自行組織踏勘現場(聯系人:張維17380158669) |
12 | 招标答疑 | 投标單位可在4月19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招标單位将在4月20日統一進行書面回複。 |
13 | 構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圖紙、清單等 |
14 | 投标時間 | 2021年4月16日至4月23日10:00時 |
15 | 投标保證金 | 投标保證金150000.00元(大寫:壹拾伍萬元整);(打款憑據粘貼于投标文件袋背面) 賬 戶:成都吉興和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農行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 賬 号:8341 0104 0025 395 交納方式:投标單位必須在遞交标書之前,以轉賬方式交納。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證金的投标書,将被招标人視為不響應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絕。(未中标單位投标保證金在确認中标單位後5個工作日内無息退還;中标單位投标保證金則轉為履約保證金。) |
16 | 履約保證金 | 150000.00(壹拾伍萬元整);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全額無息退還。 |
17 | 投标有效期 | 20日曆天(從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8 | 投标文件份數 | 正副本各一份(分别包含商務标、技術标); 投标文件全套U盤電子檔一份。 |
19 | 封面要求 | 封面标題: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投标文件 招标單位:成都吉興和投資有限公司 投标單位:注明單位名稱 投标時間:2021年4月23日 |
20 | 遞交投标文件遞交地址 | 成都市龍泉驿區歇涼關路龍騰東麓城售樓部三樓會議室 聯系人:張維17380158669 |
21 | 投标報價方式 | 1、總體報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及清單報價,實行綜合單價包幹。結算數量按最終成型收方數量計,不另計算損耗。 2、PVC、PPR管材管件采用中财、川路、聯塑或同檔次品牌;線纜采用滬安、鴿牌、明超或同檔次品牌。各類材料必須達到國标标準,地方相關部門複檢合格。 |
22 | 付款模式 | 1、當期施工單位機械、人員進場後5個工作日内支付進度款150000.00元(壹拾伍萬元整); 2、當期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0天内支付到應結算總金額的97%; 3、質保金3%,質保到期後無息退還(硬質鋪裝質保期2年,行車道路缺陷責任期為2年,缺陷責任期完成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3年)。 |
23 | 開标時間 | 2021年4月23日10時,投标單位參與現場開标 |
24 | 開标地點 | 成都市龍泉驿區歇涼關路龍騰東麓城售樓部三樓會議室 聯系人:張維17380158669 |
25 | 評标原則 | 合理低價中标 |
26 | 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标文件 |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達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帶回(不拆封),所有損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擔。 |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龍騰禦錦灣項目位于成都市龍泉驿區歇涼關路,是成都吉興和投資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的綜合性房地産項目,項目占地面積178畝,建築面積約76萬平方米。
第二部分:招标範圍
龍騰禦錦灣12-20#樓硬質鋪裝工程。詳細範圍見後附圖紙及清單。
項目實行整體招标,分兩期施工。一期施工範圍為12-15#樓:工期40天;二期施工範圍為16-20#樓,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三部分:設備、材料選用要求
PVC、PPR管材管件采用中财、川路、聯塑或同檔次品牌;線纜采用滬安、鴿牌、明超或同檔次品牌,各類材料必須達到國标标準,地方相關部門複檢合格。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商務标文件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如是法人代表具體經辦可不填此表);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4)授權委托人身份證複印件(如是法人代表具體經辦可不提供);
5)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6)企業的有效證件(主要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公司簡介等);
2、技術标文件組成:
1)施工方案及組織措施;
2)最近三年在建或完工的工程案例清單。
第五部分:報價須知
1、總體報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及清單報價,實行綜合單價包幹。分期施工,分期結算,結算數量按最終成型收方數量計,不另計算損耗。
2、PVC、PPR管材管件采用中财、川路、聯塑或同檔次品牌;線纜采用滬安、鴿牌、明超或同檔次品牌。
3、付款方式:施工單位機械、人員進場後5個工作日内支付進度款150000.00元(壹拾伍萬元整);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支付到應結算總金額的97%;質保金3%,質保到期後無息退還。(硬質鋪裝質保期2年,行車道路缺陷責任期為2年,缺陷責任期完成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3年)
第六部分:投标費用
投标單位在投标過程中(包括考察)發生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标結果如何均由投标單位自行承擔,招标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部分:無效标書條件
投标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無效标書, 對被認定無效标書的,招标人無須對投标人進行解釋,并視情節嚴重情況決定是否退還投标保證金。
1、投标書未能按照規定包裝密封;
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身份證明書和授權委托書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規定填寫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認不清或塗改未加蓋公章确認的;
4、《投标函》未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法人印章的;
5、投标書逾期送達的;
6、未按規定的投标設計報價的;
7、 投标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對同一招标項目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證金的;
9、未實質性響應招标文件要求的。
10、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規定要求或嚴重違例的。
第八部分:合同的簽署
1、中标人應于收到中标通知書之日起5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到招标人處與招标人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投标人應仔細研究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定标确認造價後,雙方将據此簽訂合同,招标人在未經投标人同意的前提下,有權将投标人的投标承諾等相關内容在合同中加以補充。
3、中标通知書發出後,中标人放棄中标項目,拒絕與招标人在本标書規定的時間内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内容的,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規定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資格,并不予退還其投标保證金;給招标人的損失超過投标保證金數額的,招标人有權進行追償。
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 ,身份證号: 為我公司簽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我承認代理人全權代表我所簽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齡:
身份證号碼: 職務: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硬質鋪裝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硬質鋪裝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景觀綠化工程施工達成一緻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計工期: 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條 承包範圍
龍騰禦錦灣項目硬質鋪裝工程。詳細範圍見雙方确認圖紙及清單。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綜合單價包幹。
第四條 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工程造價
合同暫定總金額: ;詳見後附清單。
本期施工範圍暫定總金額: ;詳見後附清單。
2.硬質景觀部分:
2.1 硬質景觀部分包含硬質部分及水電安裝部分,按合同清單綜合單價包幹,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二次搬運費、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石材、燈具、小品等需選型的材料需按施工圖及甲方要求先封樣或選樣确認。)
2.2土方初次造型、平場由甲方負責,需達到景觀施工圖指示标高。
第五條 工期
1.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工期需配合甲方進度要求。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個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期不予順延,所有乙方送審簽證單及核價單在2個工作日内審核完成;逾期不予确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2.1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三通一平不到位,甲方變更設計影響施工,工期順延;
2.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緻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2.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緻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2.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2.6不可抗力。
第六條 工程變更
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标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找到設計單位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标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1.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1.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1.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5因設計變更導緻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進行相應調整,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緻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需經發包人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5.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标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6.承包人在雙方确定變更後15天内不向發包人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7.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确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确認時,自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7日後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确認。
8.發包人确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9.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緻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所有由乙方栽種、移栽的喬木及球類植物成活率需達到100%,其他灌木及地被植物成活率不低于95%為合格。
2.地面鋪貼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執行:
2.1各層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2各層的強度和密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上下層結合應牢固。
2.3變形縫的寬度和位置、塊材間縫隙的大小,以及填縫的質量等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2.4不同類型面層的結合以及圖案正确。
2.5各層表面對水平面或對設計坡度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10mm。不得出現大面積水,不應出現排水不暢。
2.6面層不應有裂紋、脫皮、麻面和起砂等現象。
2.7各層厚度對設計厚度的偏差,在個别地方偏差不得大于該厚度的10%。
3.向甲方移交場地不應有堆土及施工泥坑,乙方平整綠化種植場地後,應通知甲方驗收後方可種植,終止程序應規範。
4.種植土應符合以下要求:設計圖紙以及項目所在地相關規定;施工及分項驗收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标準及項目所在地相關地方法規。
5.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7天内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後3天内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6.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内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7.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應提交一式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及其電子文件給甲方。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的,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9.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核實工程量及檢查工程質量,經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乙方按規定辦理工程移交工作。
第八條 安全文明施工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各項防護工作,安全生産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應對員工不斷進行安全教育,并及時檢查,發現隐患及時排除。
3.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争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第九條 付款方式(分期施工,分期結算。)
1.施工單位機械、人員進場後5個工作日内支付進度款50000.00元(伍萬元整);
2.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辦理完結算手續後10天内支付到應結算總金額的97%;
3.質保金3%,質保到期後無息退還(硬質鋪裝質保期2年,行車道路缺陷責任期為2年,缺陷責任期完成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3年)。
第十條 保修(養)期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在質保期内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返修,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應予返修,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質量問題而導緻甲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責任,甲方均有權在乙方的質保金作相應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完成返修。
2.質保期内,若因乙方施工質量、材料品質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公司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内趕到現場,并在甲方指定時間内解決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自甲方通知發出48小時後,乙 方 仍 無 回 應 行 動,視 為 乙 方 拒 絕 維 修,甲方可 動 用質 保金另行組織維修,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義務
11.1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并委托監理公司與甲方代表共同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隐蔽工程的驗收,辦理設計變更、簽證及驗收手續,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協調總包單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場地和水電接駁點,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按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
(4)按規定提供施工場地,并提供有關隐蔽、障礙物資料;
(5)合同簽訂後 5 天内(以收簽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等技術資料3套;
(6)确定建築小品(或構築物)、道路、線路、雨污水溝(管)的定位标樁、水準點和坐标控制點;
(7)負責組織監理單位、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交底,督促做好交底紀要及會審記錄。
(8)按合同約定組織工程驗收,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11.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處理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乙方按甲方要求進場施工,并提前組織好半成品的采購、運輸、保護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規範規定,采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确保現場施工人員及第三者安全,負責現場設施和成品的保護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監理公司的監督和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對工程安全的安排與施工協調
(5)嚴格按審批(圖紙會審)後的圖紙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确保工程質量和合同工期。
(6)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辦理竣工資料的移交,編制工程結算。
(7)工程完工後立即完成垃圾清運。
(8)及時向總包單位支付施工期間用水、電費用。
(9)按本合同約定做好相應由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保護及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工作。
(10)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内,對屬于乙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修理。
(11)乙方與其員工之間的一切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說明及賠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及合同價款,以緻乙方無法繼續施工的,付款時間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2.甲方未能履行11.1約定的各項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5‰的違約金,作為向甲方的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5‰的違約金。因工期延誤或質量不合格影響驗收,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11.2的約定,每出現一次,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1‰的違約金;并按甲方提出的限期整改意見進行整改,限期内仍未達到要求,甲方有權另行指定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所需費用均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12.5如乙方私自采購假冒僞劣材料以次充好用到工程中去,由此而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6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如乙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在發生變動之時起48小時内及時通知甲方。
12.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業務以任何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萬元的違約金。
如有特殊情況,則必須由乙方提前申報,并經甲方書面許可後方可實施。
12.8乙方上報的結算額,不得高出最終審定的結算額的15%,否 則,甲方 收 取超出部分的5%的違約金,并在結算工程總價款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評估體系的排名。
12.9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勞動報酬行為的,甲方有權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9.1在乙方工程款總扣除相應款項,直接支付給乙方所屬工人;
12.9.2解除施工合同。
第十三條 争議
13.1綜合單價:本項目是通過競争性報價最終确定的固定綜合單價,如果發包方要求主要材料調整(包括品質的調整),由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要求的品質提供樣品,經發包方确認品質和主要材料價格後按實調整差價部分,其他不調整。
13.2措施項目費:指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施工中
施工後的技術、生活、安全文明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項目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且通過競争性報價最終确定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時不再另行計取。
13.3規費:通過競争性報價最終确定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時不再另行計取。
13.4稅金:根據四川省建設廳《關于調整四川省建設工程定額中稅金計算标準的通知》規定。
13.5本工程零星使用機械的情況,根據現場使用的時間;由甲方結合進出場費以綜合台班價現場簽證計算,簽證需按公司的現場收方和簽證流程執行有效。
13.6簽證記工和零星記工,辦理現場簽證、甲方通知單、技術變更通知單進入竣工結算,簽證需按公司的現場收方和簽證流程執行有效。
十四. 其他約定事項:
14.1本工程用水用電及質保期用水用電由甲方提供就近接口,乙方自行裝表計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和簽字認可,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用水、用電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施工用水用電計費标準向甲方繳納。竣工驗收合格後,在養護期間用的水、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并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施工用水用電計費标準向供應方繳納。施工時停水停電造成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如工地要停水停電,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相應的準備,如停水停電超過8小時,工期順延。
14.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時,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後,應立即執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中已有結算方式的,按已有結算方式執行。如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價款的,雙方可友好協商,但不得以新增内容價款未協商或未确定而拒絕施工或停工。
14.3 甲、乙雙方确認在本合同尾部所留地址為其有效聯系地址,一方通知送達該地址即視為送達給對方。如有變更的,由變更方在變更後三日内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自行承擔責任。
14.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14.6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騎縫章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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